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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海南省人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給予了解讀。
《條例》堅持立法與決策有效銜接,將海口國家高新區的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創新創業、服務保障等內容法制化,以立法促進海口國家高新區產業創新、科技創新、制度創新,建立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的更加靈活高效的管理體制和監管模式,將為海口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營商環境和法治環境。《條例》分為總則、管理體制、要素保障、產業促進、服務管理、附則等6章,共30條。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個方面是結合重點園區新政,完善海口國家高新區的管理體制,如: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實行任用與聘用相結合的人事管理制度、體現工作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薪酬制度和更加靈活的人才交流制度;組建開發運營公司,委托開發運營公司負責高新區的土地開發、招商引資、產業投資等,參與高新區管理服務的組織與實;支持開發運營公司通過上市融資、發行、股權投資等方式開展資本運作;省人民及其有關部門和海口市人民及其有關部門根據高新區確有需求且能夠承接的省級和市級管理權限,依法下放或者委托給管委會實施。
第二個方面是結合園區發展需求,加強對海口國家高新區的要素保障,如:省人民及其有關部門和海口市人民及其有關部門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耕地林地占補平衡、能耗、排放等方面,充分考慮高新區的發展需要;省人民和海口市人民要優先安排創新創業平臺建設用地,保障重點產業、重點項目用地,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海口市人民在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時,將重點資源向高新區傾斜,支持高新區的發展;海口市人民授權管委會負責高新區范圍內土地的監督、管理和開發;逐步完善高新區財政預算管理和核算機制,加大財政對高新區的科技創新投入,通過多種形式支持高新區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以及科技人員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等。
第三個方面是結合產業發展政策,強化促進產業發展配套舉措。在明確高新區重點發展現物醫藥、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產業基礎上,強化配套舉措:建設公共科技研發平臺、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推動形成產學研資投一體化創新創業創投體系;建設國際離岸創新創業試驗區,引進境外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科技人員開展國際離岸創新創業;支持境內外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高新區建立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創業基地和職業培訓基地以及設立分支機構;持續培育引進"專精特新"企業,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等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支持探索新藥引進轉化的扶持政策及制度集成創新,完善生物醫藥產業生態,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新興產業,加快推進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
第四個方面是結合營商環境,建立健全海口國家高新區服務管理機制,如:完善"極簡審批+企業服務平臺"等制度,在實施強制性標準領域建立"標準制+承諾制"的投資制度,創新管理服務方式;建設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協作保護機制和快速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授權管委會依照有關規定行使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認定和高層次人才認定權限;加強高新技術、生態環境、公共衛生等領域重大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配套制度。
來源:海口國家高新區